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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案例:买泡水二手车,商家退一赔三!

汽车新资讯 2025-3-16 17:29 IT之家 14 0
 IT之家 3 月 15 日消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今天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买到泡水二手车,判决商家退一赔三”的案例入选相应“典型”。


据悉,消费者周某于网络平台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一台二手车销售推介视频,视频中该公司表示该车非“泡水车”。结果车辆交付后,周某发现座椅有生锈痕迹,经询问某保险公司得知 2022 年 6 月 3 日案涉车辆发生“进水,本车损”事故。


周某遂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合同,某中介公司退还购车款并支付购买价款三倍的赔偿金。一审判决仅支持周某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周某上诉请求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中介公司在案涉车辆宣传、试车、协商价格、签订合同、提车等一系列过程中,均未将车辆泡水情况如实告知周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某中介公司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周某有权要求其“退车退款”,并支付购车款三倍的赔偿金。遂改判支持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本图仅供参考


法院认为,二手车消费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汽车消费方式,二手车商交易中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知情及选择权。该判决对二手车交易中的不诚信行为坚决说“不”,引导二手车交易经营者积极主动披露二手车信息,有利于净化二手车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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