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事关每一位车主!重大调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汽车新资讯 2022-2-19 10:16 东北大小事儿 23 0

摘要:  边开车边打电话、发微信这个很多人习以为常的“小动作”里藏着大危险!开车打电话导致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下高出4倍危险程度不亚于酒后驾驶刹车的反应速度慢19%驾驶员朋友们注意今年4月开始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

边开车边  电话、  微信这个很多人习以为常的小动作里藏着大危险!开车打电话导致事故的风险


比通常情况下高出4


危险程度不亚于酒后驾驶


刹车的反应速度慢19%


驾驶员朋友们注意


今年4月开始


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记分调整: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现已公布自202241日起施行按照该《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将被一次记3


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先跟大家说几个比较常见的


比如↓↓↓


压线:扣3分变为扣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扣12分变为扣9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扣2分变为扣3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扣3分变为不扣分



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重点


还有不少,赶紧往下看↓↓↓


私家车篇


扣分减少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12分降为9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3分降为1分)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2分)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6分)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2分)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3分)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3分)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分)


扣分增加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FM93交通之声、公安部网、生活报


编辑:韩成成


【来源:鞍山云客户端】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sshxqy@163.com。如文中涉及商品或投资等内容、本网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文章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投资与消费建议、请您自行判断。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如造成损失本网不承担连带责任。
汽车新资讯网隶属甘肃盛世汇新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立足甘肃,辐射西北、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汽车资讯门户网站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友情链接
新手指南
内容审核
商家合作
广告合作
商家入驻
新闻合作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汽车新资讯:www.qcxzx.cn (盛世汇新旗下媒体) 陇ICP备17005351号-7|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70号 邮箱:sshxqy@163.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